太原市出台《关于支持全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》
发布于:2022-03-30
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养老工作重要指示精神,太原市政府出台了《关于支持全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并于2022年3月4日正式施行。这是太原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全面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,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质量,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大举措,将为推动太原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社会基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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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的十九大以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问题,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养老工作作出重要指示,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,山西省于2020年出台了《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》。省委、省政府对太原社区养老模式给予充分肯定并推广。太原市顺势而为,出台了《关于支持全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实施意见”),这是贯彻中央、省决策部署,推动政策落地、工作落实的有力举措,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行动指南。

第一,支持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。内容分4个部分,一是完善社区和居家养老设施布局规划;二是盘活存量闲置资产;三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(此内容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了分类);四是开展社区和居家适老化环境改造。

第二,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。内容分6部分,一是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;二是加快推进“互联网+居家养老”;三是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融合发展;四是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医养结合发展;五是推广应用社区养老标准;六是加强质量评估监督。

第三,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扶持政策。内容分为9部分,一是政府购买社区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;二是政府购买老年人社工专业服务;三是开展购买居家养老床位护理和短期托养服务试点;四是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;五是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补贴标准;六是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标准;七是扶持市级社区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建设运营;八是税费优惠政策;九是协调解决消防问题。

第四,培育社区养老服务组织。内容分为2部分,一是放开社区养老市场(鼓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依法设立分支机构,实现连锁化、规模化、品牌化发展);二是加大引进培育力度(以社会化、专业化服务为主,兼顾广大老年人需求,提供生活照料、康复护理、精神慰藉等服务。积极引进、培育社区养老组织,为我市社区养老服务提供坚实保障)。

第五,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环境体系和社会氛围。内容分为2部分,一是探索建立老年人亲情陪护制度(探索建立陪护假、护理假制度,在特定节日,如重阳节、老人生日,或老人患病期间,可适当缩短子女上班时限,陪伴老人);二是鼓励和推广志愿服务(探索志愿服务积分、时间银行等制度,到2022年底,全市各街道建有一支专业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,覆盖50%以上的社区)。

社区和居家养老是一项得民心、暖人心的民生工程、夕阳工程,是社区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。它以家庭为核心,以社区为依托,以老年人日间照料、生活护理、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,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,是引入社会化、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。社区和居家养老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,也是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体系的必要补充;同时也是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、加强和谐社区建设的现实需要,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、老有所依提供了一条基础性道路。

信息来源:中国法治周刊

太原市出台《关于支持全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》
发布于:2022-03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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